为积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民族和国家的关系,自觉维护民族团结,坚决维护国家最高利益,激发学生热爱祖国、热爱党、热爱社会主义的热情。6月7日晚,我院组织各班开展“民族大团结宣讲”主题班会。
班主任指出,民族团结,是维系中华各民族人民共同生活的精神纽带;民族团结,是支撑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精神支柱;民族团结,是推动中华民族共同走向繁荣强大的精神动力;民族团结,是中华民族最伟大的不朽的灵魂。期间,同学们就如何增强民族凝聚力以及如何提高民族团结意识展开讨论,在新的历史条件下,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,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,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;是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,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条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。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,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。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,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。”
本次班会的开展,让同学们意识到民族团结是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,是祖国统一的基础,更使同学们明白一个国家,一个民族只有精诚团结,才能立于世界,才能谋求进步和发展。(孙喜文)